歌华有线不会停机 用户无奈“被欠费”

来源:爱博平台   更新时间:2024-08-26 05:26:45点击次数:589次
【导读】歌华有线机顶盒,你停机后,仍然收取每月18元的模拟信号服务费,有的用户被欠费长达10年。

  【导读】歌华有线机顶盒,你停机后,仍然收取每月18元的模拟信号服务费,有的用户被欠费长达10年。多名花了钱的人欠费不知情、并且表示强烈不满,质疑歌华有线》本期聚焦:歌华有线机顶盒,停机了没有服务,凭什么还收费?

  央广网北京8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北京的电视观众家里绝大多数都安装了歌华有线的机顶盒。机顶盒里的IC卡一般会和用户的银行卡关联,并按照每个月18元的费用扣费。很多用户想当然地认为,如果银行卡里没钱了,机顶盒就会停止服务,欠费停机-停止服务,自然也就不会产生费用了。不过,您知道么?如果您不去营业厅办理停机服务,即使不看电视,即使机顶盒停机,也会产生每个月18元的服务费。有的消费者因为房子长年无人居住,甚至欠费长达10年。

  北京的章先生对这种情况非常不满。他向我们《天天315》栏目反映,几个月前他和歌华有线关联的银行卡里的钱要被扣完了,所以他自己认为机顶盒会自动停机。没想到两个月之后,他去歌华有线营业厅办理开通业务的时候,才发现了自己还欠费,需要缴清钱款才能继续开通服务。章先生把自己的遭遇发到了自己的朋友圈,还有很多朋友和他有一样的遭遇。

  章先生:我在歌华有线块钱。但是我的钱扣没了,也停机了,它还是在计费。我是2月底停机的,3、4、5几个月都收钱。停机了,应该就像你手机一样没提供服务,几个月以后还要给钱吗?我在朋友圈发了以后,发现好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

  章先生找到歌华有线客服理论,客服人员的解答是,考虑到有些客户可能会忘记缴费,所以才特意给多续两个月。章先生认为,虽然小小的几十块钱,但可能涉及到的用户非常多。很多人都不明白自己欠了歌华有线的钱。如果今后有社会征信系统的话,影响到个人信用就麻烦了。

  章先生:我找歌华理论,歌华说考虑到可能是没时间去交费,主动给你续两个月。对这个情况,我做为消费的人都不知道,他们也没有打电话提醒,歌华的垃圾短信经常发过来,但是也从来没发欠费的情况。我不续费了,还继续计费,我是被强迫消费。所有的用户都是一样的。对个人来说,有了征信名单以后,可能会显示我们永远就欠他们这个钱,这样对我们都是不好的。

  章先生质疑,歌华有线设计的这种收费模式很有问题,在互联网时代下更显的十分落伍。章先生认为,歌华应该尽快完善自己的服务,免除霸王条款和强制消费。

  章先生:这么设计的话,不就是故意坑大家钱嘛。你设计的时候能搞个宽容度十天,再不交钱就给你停了。忘记了或者银行卡不够钱的时候,给用户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他们喜欢发一些垃圾短信到我手机上来,但是从来没告诉我说停机了也要计费。现在互联网的发展,大家看电视开机率慢慢的变少,他们也不提醒我们,我以为卡都没钱了就得了,没想到还得欠他钱,这种可能有点霸王条款。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唯一一家负责北京地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的网络运营商。歌华客服人员解释,即使机顶盒停机了,消费的人还是会收到二十几个台,这叫模拟信号,依然会收取每个月18元的服务费。李先生也遇到了和章先生类似的情况,他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欠了歌华的电视费。

  李先生:我们家好几年以前办了一个机顶盒套餐,每个月大概扣18块钱,绑定银行卡,当时我妈妈在那住,然后我出国了。前几个月我回来发现电视的回放功能没有了,我就很纳闷是不是机顶盒出问题了。我就去问歌华,歌华说机顶盒欠费大概两年了,已经停机了,因为还能看一些台,所以老人也不知道。我认为这个不是太人性化,我应该像手机似的,没有钱了自动就给你停机了,了。知道以后,你再续费。

  在网上搜索歌华有线、欠费的关键字,会发现有不少消费的人都存在这样的情况。一位网友在论坛中发帖说,有套房子常年无人居住,居然欠费了9年。记者实地探访北京歌华有线花园桥附近的一家营业厅。营业厅的一位工作人员和记者说,欠费的消费者的确有很多,如果消费者不主动到营业厅办理停机,大多数都会欠费。至于会欠费多久,目前,北京各区的情况不一样。在他们这个营业厅欠费最长的客户是5年,丰台区可能会长达10年。

  工作人员:海淀区的两年停,外区有可能不停,像丰台那边十年不停,各区跟各区不一样。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歌华会通过多种方式提醒消费者欠费和停机。即使这样依然有消费者欠费时间很长。

  工作人员:上门贴你欠费的单子,短信告知,人工打电话催费,这些都做不到的情况下,才只能这么计着。因我们每个月都催费,每个月都打催费电话,每个月都有不同的用户欠费什么的,所有的途径,只要您留电话的我们都得打。

  像消费者章先生说的那样,为什么歌华的有线电视信号不能像手机一样,不交费就自动停机?这位工作人员解释,有线电视的信号并不能像手机一样,做到精确的点对点服务,而是像自来水一样,如果欠缴水费的话,家里也并不会停水就是这一个道理。

  工作人员:就跟你不使水似的,你不使水,开着水龙还是有出水的,不会说没交水费就不给提供水。只不过再去交水电费的时候,就一块给您累计。(这个解释逻辑,是强词夺理:歌华信号和自来水系统,完全是不一样的。另外,自来水不会因为欠费而下降用户水质、歌华做的是停了数字信号、只提供部分模拟信号,服务完全不一样)咱们这个信号做不到像手机费那样,不是一个类型,技术终端没那么先进,达不到网络欠费一时间到就停了,有线电视信号设置不了,比如到期就给你停了。

  记者在歌华有线的服务大厅中,看到了《北京歌华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小区用户服务协议》,两页淡黄色的A4纸上密密麻麻的印满了小字。条款一共六条。在第四条的第四小条中注明:尊敬的用户,如果您决定长期不使用歌华有线的服务,请您到所辖地区的歌华有线营业厅办理停机或者退网手续,同时请您退换歌华有线配置的机顶盒,并结清相关服务费用。如果您没有办理停机或者退网,歌华有线将视您为继续在享受歌华有线的服务,并应缴纳相关联的费用。第五小条注明: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由于您的疏忽,忘记了按时缴纳相关联的费用,导致信号中断给您造成不便,歌华有线有权通过电话、短信、电视短信、信函等方式通知您及时按本协议以及单据来缴纳费用,您不应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缴纳相关联的费用。(不以方便为基础的所有这类服务协议,全是耍流氓的霸王条款,是时候清查修改了)

  记者在歌华有线营业厅现场看到一位老大爷购买新的机顶盒。服务人员只说了需要缴纳980元的费用,再询问是现金还是刷卡,之后就没有更多的提醒了。

  针对这一个话题,记者正常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曾剑秋认为,歌华营业厅的这位服务人员的说法站不住脚,歌华的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曾剑秋:它不是一个简单的个案,就是几个人或者是很特殊的情况,它是一个很普遍的情况,我认为是不合适的,歌华整体的服务,服务意识、服务全面,还有服务的品质,我觉得都做得不够。

  歌华有线机顶盒停机了凭什么还要收费呢?今天的点评嘉宾赵占领先生以及北京同诺律师事务所的胡晓律师共同来进行点评。

  经济之声:首先我们来关注一下消费者章先生的投诉,歌华的机顶盒停机以后还会继续的欠费,客服说是因为歌华仍然为用户更好的提供了模拟信号,张先生质疑说这是一种强制消费法律当中怎么界定强制消费概念,歌华在这个案例中是否有过错?

  胡晓:在消法里对强制交易是有界定的,消法第10条就是规定消费的人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权利叫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益的体现就是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一系列条件,可以去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一般在日常中强制交易就是说我不想要的东西,你必须让我接受。像这个案例里提到的明明不想再接着使用机顶盒的服务、数字更新电视的服务,所以不打算再缴纳18块钱使用费,但这样一个时间段你告诉我还得交这么多钱,为什么?因为你还在模拟服务。这其实就是一个很不公平的交易条件,如果18块钱一个月可以用到数字高清,那这个模拟信号和数字高清信号一定是有区别的,在有区别的情况下,为什么付出的成本、付出的价格是一模一样的呢?是不是你必须限定我来接受的,所以歌华在这个案例里确实涉嫌和强制交易挂钩。

  赵占领:所谓强制交易,强制违背的是消费的人自愿的原则,合同法关于对合同订立有一个根本原则,消费者或者说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是自愿平等协商,发生这样的交易,消法里除了公平交易权还规定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今天案例,消费者是在机顶盒停机之后仍然在去收费,实际上侵犯知情权,同时也是涉嫌侵犯自主选择权。只不过说有些情况下,商家是就是强行消费的时候,只是说你不能拒绝,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告诉你直接去强制扣费,这两种形式实际上都属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经济之声:歌华有线的有一个服务协议,其中有条款的确是说明在消费的人的机顶盒停机以后,如果不主动到营业厅办理停机业务还会被视为继续享受服务。从这个条款上是不是就能说明歌华已经履行它提示的义务,这样的条款对于服务性的行业提出来的,是否是合适?

  胡晓:有合同但是一个格式合同,所有的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我作为消费者,在决定要去使用歌华时候,没有选择权的,在这案例里还有一个特殊之处在于歌华的市场垄断地位(现在正在打破),我在北京地区如果不使用歌华有线,我是否还能使用别的?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背景。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来就占有一定的市场主导地位,我的选择权本身就受到了一定折扣。在制作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更加遵循公平的原则。格式条款说明问题,第二在合同条款里,这些涉及到消费的人具体利益的时候,有没有给到足够的提醒,比如合同条款里的文字有没有加粗?有没有把字体做一些放大的处理?可能我在签字的时候根本就会忽略这样的一些提示。第三个,合理性问题,在停机情况下,是不是还应该继续去交费用,也是值得商榷的。现在北京地区使用的歌华有线的机顶盒里都是有一张卡,每一户里是有一个IC卡,IC卡如果电视关机一个月,它就不能够再正常使用了,而要重新做授权。我就来想说明从技术的层面上,有没用机顶盒,歌华可完全知道,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否能采取一定措施来防止损失的一个扩大?基于合同法本身,也有一个止损义务,而不是放任这种情况出现。欠费达十年之久,这个在歌华就是一个比较可笑的现状。

  赵占领:这个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涉及到问题,规定是不能够单方去排除对方权益,加重对方的责任,这里面关于收费续费,继续享受服务规定,实际上跟消费者通常理解不一致,绝大部分的消费者通常会认为,机顶盒停机是终止服务,但是协议却恰恰相反,这种约定其实就是跟通常交易习惯不一致,直接涉及到消费的人的财产权益。应当通过醒目的方式去提醒,但协议实际上在第四条第五条,没有通过一些加粗或者其他特殊方式去告知消费者,而且就个人经历来讲,因为我也办过这种业务,但我是没看到过书面的协议。今天消费者,我不清楚它有没这个协议,即使有协议,它可能也没有尽到合理的提醒的义务,我认为这种条款应该是无效的。

  经济之声:在歌华的营业大厅里面看到有一位老大爷去购买机顶盒,办理歌华的套餐,但是这样一个时间段工作人员其实并没有提示他关于停机还有停机之后的一些问题,只是告诉他套餐需要交980块钱,相信按照这样服务方式,不少花了钱的人这样一些问题都不是非常清楚。即使是机顶盒停机了,也是会欠费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消费者被欠费长达十年之久的原因所在,歌华造成局面,如果消费者真的是被停机了,比如说五年或者是十年,自己并不知晓这样一个时间段在大多数情况下要承担,比如要补交其所欠费用,以及有可能以后信用征信过程中产生负面影响,这样一个时间段歌华是否应该承担对应的责任?

  赵占领:这样的做法是跟有些类似固定电话的运营商,有一次个人的固定电话当时不打算用了,因为每月有月租,不用的话是需要去正式办理这种服务。当然我是先跟运营商打电话通知,我下个月不再用固定电话,对方说不行,你必须到营业厅来办理,否则这个电话是要收你的月租费,我当时一是没时间去办,第二个我也没有欠费而且电话设备是自己的。一般的情况下,电话通知我不再去接受服务,应该是终止合同的,但运营商不同意。今天这个案例也是相似的,很多做法也是要求即使你不同意再使用服务也需要现场去办理,而且很多消费者也没注意到歌华的这种提示,就导致很多消费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可能长达多年,这完全是一个不合理的规定。从这个层面来讲,歌华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果说消费者造成长达十年以上损失,我觉得依据不充分的,甚至缺乏直接依据的。

  经济之声:记者在歌华有线的服务大厅当中,北京歌华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小区用户服务协议,两页淡黄色的A4纸上密密麻麻的印满了小字,其中第五条的第五小条说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由于您的疏忽忘记按时缴纳相关联的费用,导致信用中断,给您造成不便,歌华有线有权通过电话、短信、电视短信、信函等方式通知您及时按本协议缴费,您不应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缴纳相关的费用。但是从我们的消费者爆料的情况上来看,他们都没有收到过类似的提醒,像这样的一种情况,如果说欠费了甚至时间会很长,消费者是否应该承担对应的责任呢?

  胡晓:在发生欠缴费的时候,歌华作为服务的提供方,它有一个去催告缴费的义务,歌华在这样一个时间段就要举证证明是不是进行过催收,你不能说我绝对没进行过催收,反正我肯定是给你发过了,你就应该还继续缴费。

  赵占领:消费者如果说本身是不想再用这种服务,即使你通过短信,通过其他的方式是提醒我,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实际上也违背了消费者真实的意愿,而且可能有很多消费者实际上还不一定接到这种短信或者其他的提醒,这一个方面,无论你是提醒还是不提醒,前提都是这种规定本身是否合理是不是合乎法律的问题。这种情况本身属于霸王条款,效力在法律上是有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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