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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方法(试行)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方法(试行)和关于拟定当地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辅导定见的告诉》(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经商有关方面,现就调整部分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二、依照我委发布的《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买卖价格构成机制有关问题的告诉》(发改价格〔2015〕962号)规则,本次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降价构成的资金在送电方、受电方之间依照1:1份额共享。
三、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超越规划使用小时的超收收入依照2:1:2的份额分别由送端、电网和受端共享。
四、各项工程实践运转中输电线损率超越定价线损率带来的危险由电网企业承当,低于定价线损率带来的收益由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各共享50%。
五、经过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参加电力商场买卖的用户,其购电价格由商场买卖价格、送出省输电价格、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及损耗、落地省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方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方法(试行)》和《关于拟定当地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辅导定见》的告诉
国家开展变革委出台区域电网、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方法和当地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辅导定见纵深推动输配电价变革
关于《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方法(征求定见稿)》等揭露征求定见状况的布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