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办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安庆市根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组织评价暂行办法的告诉》(宜医保办〔2020〕24号)等文件精力,经医药组织请求、资料审阅及现场评定,以下7家零售药店已具有签定服务协议条件,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如有贰言,或有状况需求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以及市医疗保障基金办理中心稽察科口头或书面反映(监督电线)。